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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长专栏
时间:2014-04-30 来源/编辑:网站管理员 浏览次数:5568  【返回首页
      坚愿法师出生于1963年8月,1981年在郴州东林庵出家,1983年,于广东南华寺受具足戒。1989年7月,毕业于湖南南岳讲习所,1989年8月来长沙市佛教协会工作。2000年,任市佛协副会长、市政协委员。2004年,任玉泉寺住持,主持玉泉寺的搬迁及重建工作。2007年,任市政协常委。2008年5月,任省佛协秘书长。2010年,荣获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。2013年荣获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。现任长沙市政协常委、省佛协副会长、省佛慈基金会副会长、市佛协会长等职。



其主要工作做法有:

     一、以爱国爱教为统揽,形成创先共识。
     组织购买了十八大等单行本,供长沙市佛协理事及寺院负责人学习,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自觉性。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,精心策划,编辑出版了摄影画册——《长沙佛教巡礼》,生动展示了长沙佛教的发展进步,赢得了各级领导与广大信众的高度赞扬。组织了60余位出家人瞻仰韶山主席故居,提升大家对国家的感情。2010年、2013年两度编辑出版了《佛教典章律法汇编》一书,进一步解决部分僧尼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,即:对上级指示要求把握不准、宗教法规政策表述不清、佛教教制仪轨记忆不牢、长沙佛教地理回答不全的尴尬和烦恼。

    二、以有始有终为要求,确保同频共振。
     2009年7月,率先推出创建市佛协和谐寺院《标准》,下发到各寺院执行,自身积极模范带头,制作了国旗、教旗,营造创建氛围,变"要我创"被动行为为"我要创"的主动要求。市佛协先后获得了省宗教局的先进集体和市委市政府的"平安和谐先进单位"牌匾。多年来,坚持将财务的"一报三表"上报市宗教局和市民政局,在2011年省宗教局突击抽查中,因持证上岗以及采用电算化财务软件等做法,受到省宗教局的表扬与肯定。在教职人员认定(备案)工作中,依据"认定以宗教团体为主,备案以政府部门为主"的思路,和市宗教局磋商,共同制定了《汉传佛教(予任)教职人员认定(登记)表》,2011年底,按质保量完成了任务。2012年3月,在市宗教局召开"两专一创"促进会上,从"底气、地气、风气、人气"四个方面,汇报了教职人员认定(备案)工作的经验体会。

    三、以如法律为抓手,实现上下共促。
     配合宗教部门,先后处置了电视报道、书面投诉、一人住庙等涉及教风事宜,切实落实市局《安全检查事项目录指引》和国宗教局《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、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》。一以贯之抓教风建设,归纳了佛教不同程度存在的"十个不"现象。即:信仰不纯、荤腥不禁、寺院不住、功课不做、举止不矩、语言不忌、同修不睦、逾假不归、财务不清,规制不遵。2013年5月和7月,以教风建设应着重把握法规与清规、他律与自律、管事与理事三个关系,分别在市教风建设动员大会和省教风建设推进会上进行典型发言。依据《章程》,规范召开各类会议,每次会议时间有提前预告,做到有商有量,不搞议而不决,不搞个人说了算,较好的体现了民主,开出了会议成效。

     四、以正信正行为导向,着力和合共生。
      早在2008年,完成了长沙市佛协驻会工作人员的社保工作,积极撰写有关社保提案,力促宗教界尽快地享受民主的普惠政策。开展了"清静•和谐"征文活动,成功举办了三届讲经说法交流会,搭建了一个培养人才、发现人才的平台,各位法师演教弘法,掀起了基层佛协及寺院讲经说法的热潮,得到省市宗教部门和四众弟子的一致认同。号召佛教界全力参与"慈善周"活动,4.20雅安地震后第一时间内,和长沙市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一道,发出省会宗教界《募捐倡议书》。每年的岁末年初,和各位副会长走一道,走访慰问全市的年老或体弱的僧尼,宣扬他们的虔诚和信仰和不坠的宗风。通过诉讼和调解,妥善解决了熙台岭等多处房产纠纷,其中,熙台岭房产问题是七年维权,五次官司,确保长沙市佛协自养收益稳步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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