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佛协,市各寺院:
根据全国及省宗教会议关于宗教中国化精神,经市佛协办公(扩大)会研究,决定在全市佛教界举办佛教进一步中国化征文活动,以此为发力点,“在保持基本信仰、核心教义、礼仪制度的同时,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、时代进步、健康文明的内容,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、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”,探索新时期佛教中国化的理论、思路、方法、途径,主动和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
一、参与对象:只限于市域范围内四众弟子(另含湖南省佛学院学僧)。
二、起止时间:自《方案》公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止。
三、征文要点:题目自定,报交电子或纸质文档(QQ:572894210@qq.com),市佛协有编辑、整理、出版等权。
四、奖项设置:设立特等、一、二、三等和纪念奖,奖金分别为2000、1500、900、600、200元。暂定特等奖1个,一等奖2个,二、三等奖和纪念奖若干,根据交稿数量和征文质量,视情确定各奖等次名额。
五、评选办法:聘请宗教部门相关领导以及具备宗教政策和一定佛学造诣的善知识,组成评审委员会,以无记名投票等公平方式,公正地产生各类奖项,获奖的优秀作品适时推荐相关部门。
六、评选标准:
1、爱国爱教,立论明确,观点正确。
2、符合佛教进一步中国化立意,主题鲜明。
3、论点、论据、论证充要,逻辑性好,哲理性优,可读性强。
4、既体现佛理的思辨,又突出时代的特征,更体现与时俱进趋势(政策、经文、思想、实例等平衡)。
5、格式规整,文笔流畅,文字驾驭能力强。
6、字数宜在2-5千之内,文责自负,与网上等类似文章相似率在30%以下。
7、散文、诗词、记叙文、抒情文、随笔、日志等体裁不参与评选。
长沙市佛教协会
2017年3月28日